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新型农机推广应用项目第三方审核及实地评价的询价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3-06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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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六安市新型农机推广应用项目要求,现对2023年新型农机推广应用项目第三方审核及实地评价服务进行询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六安市新型农机推广应用第三方审核及实地评价项目。

二、服务内容

对2023年六安市新型农机推广应用项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评价申报企业生产规模、售后服务能力和企业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项目执行条件且与企业申报材料一致,并出具资质审核报告。

三、审核时限

项目中标后,以实际签订合同的审核时间为准。

四、询价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询价文件

1.询价报价单(文件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询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9日;

2.投标地点: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农科大厦813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3月9日。

2.开标地点: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8楼会议室。

八、投标要求

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询价响应将不被接受;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询价文件无效:

(1)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询价报价单字迹无法有效辨别的;

(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3.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报价,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九、定标原则

1.本询价项目的控制价为0.6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该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报价70%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在确保质量和要求的前提下,按被询价人所提供的最低价确定中标方。

十、付款方式

项目审核及实地评价结束后一次性交付所有款项。

十一、咨询方式

1.咨询人:徐海;

2.联系电话:0564-3379604或18919719280;

3.监督电话:0564-3379263;

4.通讯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813室。

附件.docx

202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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