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3-01-1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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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六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市行政中心,电话:0564-3379336,邮编:237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深入推进政策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4条。一是深入推进政策公开。对涉及三农发展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决策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2年,共发布决策类信息42,公开规范性文件4二是突出强化政策解读。我局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发布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6个,其中政策图解4个、文字解读1个、发布会解读1个。三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聚焦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点发布保粮食能源安全、保基本民生等信息32条。聚焦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及时公开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推进信息32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信息36条、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管理信息19条、复工复产信息27。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工作,按季度及时公开全市土地流转信息28条。四是回应社会关切。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专栏,及时公开回应网友关切。2022年,共发布主动回应关切类信息34条,妥善回应12345网络渠道交办件68件。五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市区开展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受理登记、科室办理、负责同志审核、对照规范模板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次,予以公开9件次,2次因属四类过程性信息未予公开,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常态化开展公布公文格式不规范、重大表述错误、常见错别字、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等核查,全年开展专项排查整改4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认真落实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和政务服务网等独立网站管理责任,今年以来累计发布局网站信息249条,微信公众号信息219条,微博信息174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细化任务分工,年初分版块、分栏目明确责任科室和局属单位,对发布时间、数量和质量等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强化工作督导。全年对县区、乡镇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专项评估检查3是落实问题整改。坚决落实政务公开问题反馈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各科室按时逐项整改。今年以来,共集中督促各责任单位整改问题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1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我局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未开展规范性文件网上征求意见、公众参与度低;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2023年,我局将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进一步主动、及时、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决策预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求文件起草科室及时向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科备案,由办公室组织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的收集和采纳情况及未采纳原因。二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及时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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