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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市行政中心,电话:0564-3379336,邮编:237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及时更新部门信息。机构改革后,第一时间更新部门职责和内设机构情况,及时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内容,确保群众知情权。二是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通过市政府意见征集库征和线下座谈等渠道对草拟出台的3份重要文件开展意见征集,征集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50条。三是开展政策解读提升行动。对全局2018年以来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文字解读进行全面校核,参照省政府办公开的省优秀政策解读案例,提升解读质量。今年以来,已发布本级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6个,其中政策图解1个、文字解读2个、发布会等解读3个。四是紧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产品三品一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领域等专题公开目录,全年规范公开信息50条。五是强化回应公开效果。对农村改革、和美乡村建设等群众关心问题进行了有效回应,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在线访谈5次,办理“百姓畅言”、12345热线319条,发布主动回应信息43条。六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开展2次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项评估。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均按照领导批办、业务科室承办、分管负责同志审签、办公室牵头批办流程规范答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公开梳理,对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文件网页版、下载版逐一排查,确保公开内容标准、规范,要素齐全。定期开展局网站错敏词、个人隐私排查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制度,2024年,共进行网站信息排查16次,未出现个人隐私泄露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动态更新六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提升政务新媒体效率,2024年,我局发布政务资讯信息328条、微信公众号信息175条、微博信息177条。

    (五)监督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科室单位,按季度调度推进。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2次全市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存在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指导主动性不够和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公开不及时、不规范问题,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安排专人开展权力运行结果公开。虽然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有一定差距,主要是重大决策部署意见征集的主动性、时效性不够。下一步,我局将以全面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为抓手,确保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意见征集平台和座谈会等形式100%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在征集结束的30日内或者文件印发前及时、规范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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