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农(种子)罚〔2021〕1号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1-02-09 17:00
字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六农(种子)罚〔20211

六安市叶集区黄某某农资经营部经营假种子案

六安市叶集区黄某某农资经营部

 

黄某某

当事人经营假种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结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和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的通知》(皖农法函〔2019〕666号)规定。

种类:一、没收违法所得845元;二、罚款18000元。罚没款合计18845元。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9日

 

已履行。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