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药材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9〕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中药材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六安市中药材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我市中药材资源丰富、门类齐全、品种繁多、蕴藏量大,其中霍山县、金寨县为主产区,素有“西山药库”美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6〕11号)、《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六发〔2016〕3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6〕16号)精神,结合充分发挥中药材产业优势,凝聚多方力量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视察六安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要求,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统筹兼顾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和“边缘户”,以提升中药产业扶贫质量为方向,强化科技指导服务,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中药产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
结合“西山药库”建设、贫困村扶贫发展总体规划,精准界定具有中药产业发展扶贫条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力争全市中药产业项目覆盖到具备条件贫困户的50%以上,培育一批有条件的中药材专业村镇申报中药产业“一村(镇)一品”。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支持中药产业扶贫园区建设,引导知名药企建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中药产业,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中药产业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一批药材基地,形成产业精准扶贫新格局。
强化规划引领。优化产业布局,编制大宗、道地药材种植推荐目录。优选道地性强、种植管理相对简捷、适销对路的品种(如半夏、野菊花、艾草、益母草、黄精等)作为中药材扶贫推荐品种。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遴选产业基础好的村镇鼓励贫困户实验种植,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有序推广,逐步打造中药材扶贫示范村镇(示范县)。
建设良繁基地。支持在金寨县、霍山县集中连片地区建立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加强良种繁育技术推广,培育质量稳定、供应充足的种子种苗,切实优先保障中药材种植贫困户优良种源供应。
建立“定制药园”。加强与国内大型药企合作,在贫困村设立“定制药园”作为原料药材供应基地。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优先采购以“定制药园”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含中药饮片)。
建设示范基地。支持中药企业建设“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围绕中药材培育种植、加工生产、仓储物流等各环节,开展产业链招商,不断壮大中药材种植、生产、销售规模,形成产业集聚。鼓励医药企业、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设立“扶贫车间”,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吸纳贫困人口在家乡就地就近就业。
(二)培育一批经营主体,提升产业精准扶贫成效。
大力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道地药材原料生产基地,与贫困户签订产品收购订单,开展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种联收、全程社会化服务。在贫困村大力推广“村企共建产业项目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户”、“专业大户示范带动”等产业扶贫新模式,力争贫困村内中药材新型经营主体吸纳不少于其就业人数10%的贫困户务工,努力培育有条件的中药材种植贫困户扩大规模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经营主体。支持发展规模适度的中药材种养大户。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大力推广 “村企共建产业项目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户”、“专业大户示范带动”、“统一供苗、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回收”四统一等产业扶贫新模式,努力培育贫困户发展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动农企联结。帮助贫困村与中药企业、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通过土地流转、就业、订单收购等方式获取收益。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中药企业+种植大户+农户”、“中药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地方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相关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
引导股份合作。在符合政策要求、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将财政支农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量化为村集体资金,入股经营主体,获得股份收益。
(三)发展一批健康产业,推动扶贫成果有效增值。
加强品牌建设。鼓励中药材企业加强道地药材品牌建设。着力提升“十大皖药”中“五大皖药”品牌打造,开展道地药材、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示范基地建设等标准规范的制定,不断提高中药材生产、产业化水平,强化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促进综合利用。充分利用道地品牌优质中药材药用价值,继续发展中药材饮片生产,发掘民间验方生产医院制剂,深入研究并利用新技术开发疗效可靠的药品。推动以“药食同源”中药材为主要原料产品的产业化开发生产。充分利用区域内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加大对外宣传推介,着力引进一批中药材精深加工项目。支持企业开发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添加剂、日用品、植物提取物等产品,提高贫困地区中药材的综合利用率和附加值。
推动业态融合。立足各县区特色,推动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与乡村旅游、文化推广、生态建设、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探索“中药材+旅游+扶贫”新途径,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特色旅游养生小镇,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有效增加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机会。
(四)搭建一批服务平台,支撑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
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的作用,为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提供服务。在贫困地区打造一批服务平台,构建种植、养殖、加工、研发、销售服务一体化的检验中心等综合服务体系。
发展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建立中药材产地电子交易中心,利用知名网络营销媒体,拓展中药材电商营销渠道。在中药材主产区建设一批中药材种植信息监测站,逐步构建贫困地区中药材种植追溯系统建设。
构建技术培训平台。对各级技术推广机构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农技服务精准到户机制。鼓励皖西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等地方高校在贫困地区建立教学实验培训基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和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共同推进实施方案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年度任务,强化评估考核,切实推进中药材产业扶贫。
(二)落实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落实土地、税收等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增收的相关支持政策。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支持其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三)加强资金统筹。发挥市“西山药库”建设专项引导资金作用,引导和支持“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科技研发推广、主体培育、品牌创建、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保险机构和贫困地区开展中药材产品保险和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探索开展价格保险试点。
(四)强化宣传推介。积极宣传推介大别山道地中药材产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中药博览会、药品展销会、中医药产业发展大会、中医药研讨会等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中药材产业扶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在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题节目,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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