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六安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变型拖拉机(以下简称变拖)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市变拖到2024年12月31日按时清零,现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变拖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这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多。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消除变拖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清单和工台账,倒排工期,确保清零任务按时完成。
二要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农业农村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信息联通和联合执法行动,从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底,农业农村部门每月要向公安部门通报逾期未检变拖的相关信息,公安部门每月向农业农村部门通报变拖及驾驶人违章处罚信息;每月至少开展2次以上变拖道路交通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上道路行驶的无牌、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已注销仍在继续行驶的变型拖拉机,对查获假牌、套牌、伪造变造登记证书和牌证的,一律予以收缴,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已注销登记仍上道路行驶的“变拖”,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进行拆解;严查严处变拖驾驶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违章记分达到12分变拖驾驶员,要依法注销其变拖驾驶证。
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平台等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变拖是非法产品且存在的安全隐患,自觉抵制非法使用变拖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对存量变拖所有者特别是存量变拖挂靠公司点对点、面对面地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引导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大程度争取的理解、支持、配合,鼓励其主动、提前报废;要加强涉及“变拖”专项整治中的群众信访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做好维稳工作。
四要进一步抓好源头管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存量变拖“上线检测、一年双检”的管理规定,坚持见车、见证、见人、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无违章无事故证明、见交强险、见检测报告,从严把好检验关;按照“谁检测、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督促社会化机车检测机构的严格检测标准,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检测变拖行为的,要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从严从快处罚;加强涉及变拖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要进一步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变拖专项整治工作已纳入县区2024年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定期督查、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六安市公安局
2024年7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