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春耕农资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春耕农资巡查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已下发至各县(区),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扎实开展2024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春耕农资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暨春耕农资巡查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履行农资打假工作牵头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具体举措,细化任务分工,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各地要紧盯种子、农药、肥料等春耕急需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界区农资门店、农资批发市场、育秧工厂等为重点,采取拉网式排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生产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和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账记录、药品施用范围记录等情况。要严厉打击农资下乡“忽悠团”和流窜式上门推销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打击农资“忽悠团”明白纸及举报投诉电话张贴到各乡镇。市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飞行检查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名单见附件1)。
三、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要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视频、乡村大喇叭等宣传方式,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普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农资识假辨假常识。积极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培训等活动,落实生产经营农资主体责任,提高依法诚信经营水平,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及时公布农资打假大案、要案及典型案例,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力,营造政府、行业、媒体、群众共同参与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送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微信小程序数据填报”、案件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发布和半年(6月10日前)、全年(12月10日前)工作总结等。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情况请于5月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重大情况、重大舆情要及时上报。各县(区)春季农资打假工作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3月13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玉美;电话:18956461581;邮箱:lasnyzhzf@163.com。
附件:1.六安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督导检查组名单
2.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登记表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1
六安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督导检查组名单
第一组(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
组 长:周 生
副组长:张 祥(联络员:18956460319)
成 员:朱丽娟 李 锐 张玉美
第二组(金寨县、叶集区)
组 长:南储宏
副组长:贾昌泽(联络员:15705640968)
成 员:杨春华 王佳俊 邵 跃
第三组(霍邱县、霍山县)
组 长:储著时
副组长:李景军(联络员:18956499688)
成 员:董昌升 陈伟隆 杨世泽
附件2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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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名称 |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
检查地点 |
检查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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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名称或字号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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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检查内容 |
涉嫌违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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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①假劣种子;②无证经营;③未审先推;④标签标识不规范;⑤未建立经营档案;⑥网格化管理。 □农药:①禁限用农药整治;②进销台账;③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④标签标识不规范;⑤无证生产、销售;⑥网格化管理。 □肥料:①非法添加农药成分;②标签标识不规范;③无证生产、销售。 □兽药:①生产、经营假劣兽药;②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③非规范药品;④直接使用原料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①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②无证生产;③非法添加抗菌药或违禁药。 其他检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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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