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说明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4-10-10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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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110号)要求,我局组织对2023年12月31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市农业农村局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报市司法局审核,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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