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市级验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扎实稳妥推进六安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以下简称“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确保延包工作程序规范、数据精准、档案完整,六安市农业农村局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市级验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市级验收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人民币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1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本公告第四条“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816室
联系人:徐祥
联系电话:0564-3377862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无采购代理机构。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或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及书面承诺函)。
3.供应商应具有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土地确权成果验收或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技术服务等项目实施经验,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为保证验收工作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已参与六安市所辖县(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含试点验收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项目内容
(一)验收范围与标准
1.抽检范围与数量:本次验收覆盖全市7个县区,每个县区按照20%左右的比例选取涉农乡镇(街道)【具体抽取数量根据县区实际情况在开展试点验收时确定】,每个乡镇抽查2至5个发包方,对每个被抽检的发包方随机抽检承包方总数的5%。
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验收方案》及相关政策文件执行,确保验收结果达到省级考核标准。
(二)服务内容
1.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导下成立验收组,采用内业核查与外业抽检相结合、定量评估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市级验收。
2.在采购人指导下形成验收工作报告及问题整改清单,协助指导县级开展整改工作。
3.配合做好省级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模式。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本公告约定的全部验收服务内容(含内业审核、外业抽检、报告编制、整改配合、成果归档及配合省级抽检等)的一次性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文印装订费、数据保密管理成本、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的其他风险费用。包干价不因抽检样本在合理范围内调整而发生变更。
五、获取磋商文件
有意参加者,于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2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在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816室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
2026年8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827会议室。
(三)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开启
(一)时间
2026年8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
(二)地点
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827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质疑,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与项目联系人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徐祥,0564-3377862。
(二)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磋商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
(四)本次磋商无需缴纳保证金。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六安市农业农村局所有。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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