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药兽药领域违法违规线索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从严整治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健全常态化监管处置机制,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六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六安市公安局、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7部门于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部署开展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现向全市广泛征集问题线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投诉举报渠道
农药类:0564-3379370,邮箱:luanzhibao@126.com;
兽药类:0564-3377086,邮箱:2320991526@qq.com;
人工钓饵及调水用品类:0564-3379390,邮箱:lashchzh@163.com;
食用农产品类:0564-3389565,邮箱:laswxna@163.com。
三、受理期限及时间
受理有效期:2026年7月—2027年3月31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四、征集范围
征集的问题线索内容包括生产、经营、网售、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况、时间地点、相关证据(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及线索提供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客观真实。工作人员将对线索提供人和线索内容严格保密。征集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1.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地下“黑窝点”非法生产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等。农药产品中违规隐性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兽药、饲料、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中添加违禁药物、非法添加其他药物。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原料入库、成品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管理不严,无资质分装、委托加工不备案、虚假开具出厂合格证等行为。
2.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化工企业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兽药生产经营主体销售禁用农药原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化合物等化工原料。农资门店、兽药经营点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未依法建立完善的销售台账、不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人工钓饵经营企业(门店)销售含违禁药物、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农资“忽悠团”、游商走贩兜售过期、假劣农药兽药。其他向养殖场(户)销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隐秘流通、私下交易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3.网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抖音、拼多多、淘宝等互联网平台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假劣农药兽药、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或未经批准在种植养殖环节使用的化学物质。无农药兽药经营资质、不具备线下经营场所(库房)等经营条件、超资质范围线上销售农药兽药。网络交易平台对入驻商家农药兽药经营资质、销售产品合法性、销售行为等审核把关不严。
4.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农产品生产主体在种植养殖环节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等。将兽药、调水药剂用于种植环节、将农药用于养殖环节等违规跨领域用药。不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不遵守兽药休药期,仍虚假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上市销售农产品。
5.其他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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