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存量拖拉机变型运输机清零的通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1〕206号)等文件要求,我市自2019年4月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和淘汰清零工作。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六安市存量变拖已全部依法注销。自2025年1月1日起,凡悬挂或使用“皖19”字号牌,且登记为变型拖拉机的车辆均属注销作废牌证或假牌、套牌、假证车辆。
特此通告。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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