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业农村局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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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2024年10月30日,霍邱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霍邱县城东湖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非法捕捞线索。经立案查明,当事人未取得捕捞许可证,使用的船舶是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从事捕捞活动,涉案物品有船舶1艘,刺网6条,无渔获物。

当事人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霍邱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600元,没收涉渔“三无”船舶1艘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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