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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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4〕107号)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专业范围。在六安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职称;从事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资源环境、农村能源、农田建设、农业信息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专业参照《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二)人员范围。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4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及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审核报送。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10月28日,所在单位、县区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8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ah.gov.cn/),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进入“职称申报”页面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3.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按照职称申报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谨慎选择申报专业。

4.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年度考核、业绩成果、论文等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5.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论文发表的期刊,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

6.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纸质材料报送

1.委托评审函,可通过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导出(由各县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按规范格式填写《2024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A3纸打印盖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3)(非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填报)1份。

5.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聘用合同或聘任文件(聘期中断要说明原因)原件。

6.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应由主管单位和当地人社局出具《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4)1份。

7.非农业类、农业工程类专业或相关专业,且无相关学历的申报人员,需提交继续教育转岗学习(中级200课时、初级100课时)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

8.申报材料清单1份(附件5),贴于个人资料袋上。

9.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与评审表所贴照片同底,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县区+姓名)。

2024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或局属有关单位集中报送。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市行政中心5号楼116室,电子邮箱:Lanwrsk@163.com,联系电话:0564-3379110),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22号)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公需科目学习统一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在线办事”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二)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时间从聘任之日起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发表时间,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

(三)关于援派、驻村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援疆、援藏、援青、援外、驻村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政策,援派期为2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选派人员须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诚信承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五)关于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把关,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附件6)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或违反推荐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关于笔试。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要参加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市人社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文及相关表格请在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公告”栏下载。

附件:1.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2.2024年度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6.单位公示证明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docx

附件2.xls

附件3-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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