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三秋、双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三秋、双节”期间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农机中心: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三秋”农业生产也即将开始,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庆市“9.5”车辆翻车事故的紧急通报》(皖安办明电〔2021〕20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1〕8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三秋、双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开展双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 重点督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领域“三秋、双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2. “三秋、双节”期间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工作情况。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加快在管变型拖拉机淘汰清零进程情况。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非法拼装改装、违法载人及驾驶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情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隐患排查档案,整改到位情况。
3.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实施情况。
4. 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情况。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询问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时间
九月下旬至十一月底。
四、相关要求
1. 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督查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 督查组要重点对农机行业及其监管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安全监管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督查组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生产一线,从严从实开展检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六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