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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淠河禁渔的建议
留言时间:2022-07-30 20:30:1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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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本人是垂钓爱好者,最近在老淠河垂钓中遇到城管和渔政工作人员的劝离情况。首先:对于鱼类资源的保护,作为垂钓爱好者我是非常赞同的,本人也十分痛恨那些恶劣的非法捕鱼和经营性垂钓;其次对于突如其来的劝离也感到意外和手足无措。事情过后静下心来,总结了几条意见,希望对此项工作有所帮助,同时也代表部分爱钓鱼的人发表发表心声。
第一:明确我市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对于禁渔期相对来说较为简单,广大钓友都知道每年的禁渔期是3月1日至8月31日,禁渔区就没那么清楚了,所以我的第一条建议就是发布公告,告诉广大钓友哪里是禁渔区,并在一些关键位置设立醒目标志,好让钓友清楚明白。
第二:关于禁渔期的设定,设立禁渔期是为了保护鱼类的繁殖活动,我们钓友中也有不钓3月鱼的说法,鱼类的主要繁殖期是3月到6月,我了解了一下其他地区的情况,比如梅山水库的禁渔期就是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觉得这个是比较合理的。所以建议相关部门领导可否研究一下基础政策,找到更合理科学的依据来设立禁渔期。
第三:六安水系发达,自古垂钓爱好者就比较多,这几年老淠河的治理成果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广大钓友也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本人建议有关部门可否在一些区域划定可垂钓区域(经网络搜索了解,国内很多其他区域都有此做法)这些垂钓区域可以在禁渔期内,一人一杆一钩文明垂钓,以解广大钓友的钓瘾!
以上三点期望有关部门了解,采纳;广大市民可以留言发表意见,谢谢!
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发表于:2022-08-03 08:51:43
张见军同志,您好!我市金安区、裕安区在春季禁渔期开始之前都会发布禁渔公告,明确禁渔区范围。关于在一些关键位置设立醒目标志的建议,市渔业发展中心已列支10万元专项资金,拟于新老淠河两岸新增禁渔标志约100块,目前正在推进中;设立禁渔期是为了保护鱼类的繁殖活动,禁渔期、禁渔区的划定是经过专家论证,再进行申报批准,我市禁渔期、禁渔区优化调整工作已列入计划,2021年12月,已与安徽农业大学签订六安市“禁渔区、禁渔期”方案优化编制合同,原定上半年完成,但是由于疫情原因被延期,预计下半年完成优化调整工作,具体以专家论证意见为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3月25日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鱼类的生长规律和生活习性划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设置标志,加强管理。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不得垂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在此禁渔期、禁渔区内,无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设立“可垂钓区域”,无权设立,作为执法部门,有法必依是我们的职责,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守护好我们的水域环境,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也希望您通过相关渠道向省人大常委会等立法机关反映,出台相关文件规定,使设立合法合规的垂钓区域成为可能,为广大钓友提供休闲娱乐场所。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电话:0564-337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