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既是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载体,也是维护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安全的重要屏障。近年来,我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研究制定本文件。
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提出,建成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主要包括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系统收集保护,实现应保尽保。
2020年10月1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14号),要求进一步抓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各项工作。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快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加强国家作物、畜禽和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做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大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通过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能够有效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同时,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也是人们日益增长的对优质健康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环境的迫切需求。目前,我市有7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5个国家、1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1个县级大鲵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全面禁捕范围。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尤为重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1月7日-8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赴金寨县、霍山县调研自然保护地管理,并召开座谈会,强调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地管理等方面工作。
2月8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扩大)会议。会议听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工作汇报,强调要紧盯自然保护地等重点领域,着力实现科学有效治理,围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等专题进行研究,强化工作部署,落实落细措施。会议召开后,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人员开展专题研究,征集各保护区意见和建议,形成问题清单。针对问题清单,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措施。
文件起草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发函进行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完善保护区管理的组织机构、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制度,明确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好属地管理、专人负责的管理体系,有效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生长、繁育水域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含四大块:
一是完善保护区的基础设施,提升保护管理水平。根据保护区规划建设内容,建立完善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库建设。二是加大对保护区日常巡查,完善保护区管理。加强日常巡逻管护,建立巡查台账,有效维护保护区生态环境和秩序。三是保护渔业生态资源,切实做好保护区全面禁捕。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安排,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四是严厉打击保护区的各类违反禁捕规定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渔业生态。
六、创新举措
(一)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强数据库建设,健全保护区四至边界及其相关渔船、渔民的信息,为进一步完善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保护监督管理方面。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主要是围绕“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宣传教育、科技支撑、责任追究”五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认清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的重要意义,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规范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持续做好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改善保护区周边居民的生活水平。
三是大力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宣传活动,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关切,努力形成保护区政策人人知晓、渔民群众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是以优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科研技术团队为依托,开展联合技术研究和攻关,努力建成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
五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推进保护区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