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热线解读(负责人解读):关于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有关情况的介绍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农委发布时间:2018-09-3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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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

听众朋友中午好,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市农委副主任李昌腾做客我们节目现场,为大家介绍农村改革有关情况。李主任,欢迎您。请您和我们的听众朋友打个招呼吧。

李主任:

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市农委副主任李昌腾。很高兴做客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首先我代表市农委向社会各界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感谢市广播电台提供了这样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 希望广大听众朋友能够通过这次节目,为我们农村改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各位听众朋友的提问,我和我的同事们将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

主播:

我们知道,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对激发农村活力、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奋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面请李主任介绍一下我市农业农村改革总体情况。

李主任:

好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来,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各项农业农村改革工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作出了贡献。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在全省率先收官。全市确权面积744.47万亩,确权农户121.8286万户。我市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受到各级领导和中央主流媒体充分肯定。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在我市召开全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场会。金安区作为农业部试点县区,摸索的17步工作法得到广泛推广应用。金安区、金寨县、霍山县先后多次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2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土地流转有序开展。全市耕地流转面积315.3万亩,占耕地确权面积的42.4%。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全市农民合作社9485户,家庭农场11897家。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建立,金寨县成立了农村综合产权服务中心,编制10人。霍山县于2017年8月16日联合组建省农交所霍山分所,目前,上线项目8个,成功交易3个,交易额586万元。舒城县于2017年依托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成舒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平台,已完成网上交易完成交易95例,交易土地流转面积22485亩。其他县区也都依托公共资源管理窗口、“三资”管理中心及其他服务窗口建立了产权交易平台。

3、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展顺利。准备阶段工作全部完成,市、县(区)均成立了领导组、办公室,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落实了经费1920万元,培训7424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辅导资料20万份。实施阶段工作全面展开,全市清查登记工作基本完成,村级资产核实完成94%,组级资产核实完成93.6%,村级公示确认59%,组级公示确认完成79%。金寨县按照农业部年初部署,清产核资表格已经调换完成。

4、农村“三变”改革效益渐显。我市于2016年下半年开始实施“三变”改革工作以来,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目前全市共192 个村开展“三变”改革,清产核资、成员界定、优选主体工作基本完成。金寨县作为整县推进试点县,开展“三变”改革的村达108个村,面冲村、横畈村和大湾村于4月底开展分红50.66万元。6月底,油坊店乡、铁冲乡及斑竹园镇26个村全部分红,其他18个乡镇每乡镇分红1个村。全县47个村分红330万元,人均32元,取得阶段性成效。霍山县黑石渡镇柳树店村成员界定1078户,4320人,分红4.88万元。

5、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作了有益尝试。霍山县、金安区作为全省24个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试点县区,有序推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融资风险补偿试点工作,霍山县已为12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放贷4100万元,金安区已为5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放贷4200万元。金寨县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县。县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作为抵押贷款不良资产的收储资金,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以来,累计支持10家经营主体,贷款1790万元。给解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提供了新的路子。

主播:

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顺应了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顺应了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形势,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我们在推进“三权”分置改革过程中要遵循哪些原则?

李主任:

一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强迫明令、不搞一刀切。二要守住政策底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三要坚持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进,由点及面,不操之过急。四要坚持因地制宜。各地从实际出发,总结形成适合不同地区的“三权分置”具体路径和办法。五要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土地要素优化配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指导规范扶持。

主播:

农村“三变”改革是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和集体收入的重要路径,我们在操作过程中要把握哪些关键环节?

李主任:

一是精选试点村。主要选择新型经营主体实力较强,干部群众有积极性,集体“三资”较多的富裕村或资源较多的贫困村,如裕安区苏南村集体资产2196.78万元,经营性资产429.96万元,霍山县青峰岭村虽为贫困村,但拥有2200多亩山场。二是优选承载主体。金寨县徐冲村选择麦吉农场作为承接主体,该主体诚信程度高、经营效益好、奉献精神强,发展休闲农业,有其他产业作为后盾,有力地保障试点取得成功。三是推进股份合作。指导试点村注册成立集体经济组织。村实体、农民和承接主体按照试点内容,协商确定合作项目、方式和股份以及利益分配方式等,依法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股份化的合作经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各试点村均成立了公司或合作社作为资产运营实体,进行了实质性运作。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增强承接主体和村集体、农户的契约意识和风险意识,实行保底收益加按股分红方式,使集体和农民获得稳定收益。同时,在合作协议中约定村集体资产、资金作为优先股,优先分红,不参与合作方经营主体破产清算。

主播:

农民与土地关系的核心是土地的产权制度,近年来,我市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作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如何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预期目标。

李主任:

下一步我们将在确权、赋权、管权和活权等“四权”上加强探索。

确权。在经济学的经典理论逻辑中有两个最基本的常理支撑——“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有恒产者有恒心”。因此,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首要任务是“确权”。一是明确产权归属(权属)。根据相关法律,农民拥有三类财产权:物权、集体利益分享权、用益物权。然而,因存在超法律限制,“集体”只能是有限的土地所有权人,而农民与土地有关的财产权利均为集体所有权的延伸,由此导致与土地相关的财产权利界定和实现存在不确定性。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把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确权到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快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实现“证到户、档入馆、库建立、广应用、村稳定”目标。二是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权益)。《民法总则》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其他法人,给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一个“户口”,但在工商登记中还没有“户头”。要加快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当前,由政府发放组织证书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做法比较普遍,也富可操作性。三是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权利)。县乡在形成大多数人共识的基础上,坚持宜宽则宽的原则制定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不能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尽量成为农村“三变”改革的股东。四是规定程序一步都不能少。确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其法律效应关系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合法性的全局,必须做到确权程序的完整性、步骤的真实性,保证确权成果的精准合法。

      赋权。法定权能。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权能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是所有权的法定权能。当前各地只是通过股权量化明确了农民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这种权能是不完整的。抓紧修改《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在确保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对集体资产股权更多的权能,如抵押、入股、继承等,让农村产权更加明晰,权能更加完备,让农民作为非所有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得到充分释放。依法保护。只有在法律上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才能够使部分农民安心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者安心离开农业农村,进城就业,逐步融入城镇;也只有把土地资源转化为可周转的资金或资本,才能够为农民到城镇就业和安居提供新的资金来源,从而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新动力。

      管权。一是股权设置。综合各地的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主要在设不设集体股以及集体股与个人股的比例,个人股在怎么设人口股、农龄股、贡献股、岗位股等方面不统一。现实中各地普遍情况是农民群众反对保留集体股,认为这样的改革是走老路。对于个人股怎么设,一般由全体集体成员或集体成员代表讨论、大多数人同意决定。二是股权管理模式。是静态管理还是动态管理。这就涉及以土地为载体的农村集体资产是财产属性还是保障属性。目前,只有《物权法》明确农村承包土地为用益物权,土地的基本属性还没有在法律层面明确是财产属性还是保障属性,对农村集体资产的股权管理带来区别,如果土地是财产属性,那么股权管理就必须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入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如果土地是保障属性,那么股权就应当“一定年限作一次调整”的动态管理。从中央文件精神和各地普遍做法看,选择静态管理的是绝大多数,因为静态管理不仅兼顾公平和效率,也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应当是今后改革的主流。三是折股量化。在按资产价值折股量化的基础上,一般按成员所占份额进行折股量化,即“确份额不确金额”办法,可避免改制过程中,村级集体资产评估费用高、负担重等“改不起”的问题,以及农民对集体资产未来增值收益分配不确定性的问题。四是持股设限。现阶段集体资产股权转让、退出、继承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切实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在股权转让方面,要对转让范围、受让人持股上限、受让人总持股额度作出限定,防止“一股独大”。如上海市闵行区作出规定,不得超过受让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持股额的5倍。五是股权分红。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原则,明确不得举债分配,建立农村集体资产收益以丰补歉机制,从而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增收长效机制。

      活权。就是加快建立完善县级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高农村产权市场交易率,通过市场交易体现产权的真正价值,真正激活农村各类要素。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产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引导各地开展了不同层级(主要是县乡两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采取新建、挂靠和县外市场开户等方式搭建了交易平台,初步实现了市场交易。下一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提升空间和发展方向主要有:一要向更高层级、更大范围拓展。由现在的县级层级向地市、省或区域交易中心发展,由产权流转交易向产权期货交易拓展。二要实行信息化、电子化。同步推进场所建设与网络建设,建立各层级联动的、集农村产权信息发布、查询、网上竞价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交易平台,实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全程信息化管理和电子化交易。三要规范交易管理。交易的效率在于市场的统一规范。做到“六个”统一:交易市场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产品标准、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抵押担保、统一交易平台建设。四要强化配套保障。培育壮大农村产权价格评估、询价和违约产权处置等中介机构,能推向市场的一律推向市场,暂不能推向市场的由政府建立风险基金来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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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政风行风直播热线到此结束。最后请赵主任向各位听众再说几句。

李主任:

刚才听众朋友们提出了不少自己关心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有的我们做了明确的答复,有的可能还需要下一步与县区农委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根据你们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给予合理的答复。非常感谢听众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我们“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我们农业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大家继续加强对我们的监督。同时也感谢《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让我们增加了与听众朋友们实际交流的机会,让我们的三农政策和重点工作得到更加广泛的宣传,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六安的“三农”工作做得更好,为加快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跨越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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