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畜牧局发布时间:2019-09-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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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时间自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15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915室  六安市畜牧兽医局  胡恒龙(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3379373,联系人:胡恒龙。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370226250@qq.com。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和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生猪产业扶持,建立促进生猪生产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结合六安市实际,现就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扶持,以保障猪肉自给和外调增收为目标,立足当前恢复生产保供给,着眼长远转变方式促转型,满足居民猪肉消费需求,努力把生猪产业发展成为六安市的支柱产业和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二)发展目标。生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升,稳产保供的约束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带动中小养猪场(户)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100%以上。到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0%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净外调生猪及其产品70万头,分割肉、冷鲜肉等生产供应数量不断增加。到2025年,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净外调生猪及其产品100万头,热鲜肉生产供应逐步减少,分割肉、冷鲜肉等低温制品逐渐成为消费主流。

二、稳定当前生猪生产

(三)迅速落实国家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中国银保监会等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的一系列稳定生猪生产政策措施,按照职责分工,不耽搁、不延迟,尽快组织落实。对省政府办公厅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各地各部门也要跟进研究,谋实谋细,强化对接,争取支持,确保六安市获得的资金支持与省内行业位次相符。

(四)安排稳产保供应急资金。2019-2020年,市级财政每年分别统筹安排5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种猪场、规模养殖场恢复和扩大产能,切实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加大种猪基础产能保护力度,特别是对霍寿黑猪等地方品种资源进行重点保护。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生猪生产应急扶持政策。

(五)加强保险等金融支持。霍邱县要充分利用中央政策性育肥猪保险试点机会,切实提高参保率,做到愿保尽保、应保尽保;其他县区在做好能繁母猪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育肥猪政策性保险扩面,鼓励和引导规模养猪场参加育肥猪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提高规模养猪场抵御风险能力。市级财政对非畜牧大县规模养猪场育肥猪保费给予补贴5元/头。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生猪产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市县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将规模养猪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给予担保费率优惠,年化费率最高不超过1.2%。做好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

(六)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推进生猪全产业链防控,禁止泔水喂猪;严格产地检疫,落实“点对点”调运政策;加强巡查排查,做好疫病监测;保障检查站运转,发挥防堵作用;强化农牧、公安、市场监管三部门联合驻屠宰场监管,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场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驻场制度,确保入场生猪非洲猪瘟自检达到“头头采、批批检、全覆盖”;实施加工经营主体检查检测制度,强化市场监管,严防染疫生猪产品进入食品加工流通环节。

(七)完善市场调控机制。严格落实市级冻猪肉储备调节计划,密切关注生猪市场和猪肉价格波动情况,在国庆、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适时投放市场,保障有效供应,调控猪肉价格。有条件的县应主动开展生猪及其产品收储和投放。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价格监管,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生猪产品正常生产流通秩序。加快发展禽肉、牛羊肉等替代肉品生产。

三、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八)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传统生猪主产区霍邱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为我市生猪重点发展区。主要任务是,支持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引进大型企业集团建设养殖基地,做大做强屠宰加工龙头企业,提升肉品冷链物流配送能力,实现产加销对接。霍寿黑猪存栏种群较大,开发利用起步较早的霍邱县、金安区、裕安区、霍山县、金寨县作为我市霍寿黑猪优势发展区。主要任务是,发挥资源优势,建设高标准种养结合养殖基地,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保障种源供给,打造地方特色生猪养殖。

(九)推动保种转型升级。加强霍寿黑猪种质资源保护,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现由企业自发保种向政府主导、企业共担转型升级。按照《畜牧法》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促进畜禽种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秘〔2015〕231号)文件精神,落实霍寿黑猪保种场和保护区的保护责任,逐场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对其周边养殖场户进行清退,构建严格的生物安全屏障。鼓励和支持建立备份保种场,科学合理分散资源,减少资源灭失风险。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受保护的霍寿黑猪种猪。

(十)推动养殖转型升级。积极调整优化生猪养殖结构,推动小散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转型升级。对新建、改扩建的养猪场户简化程序、加快审批。支持新建、改扩建规模养猪场户基础设施等建设。深入开展部省市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支持有意愿、有基础的中小养猪场(户)改进设施装备条件,扩大养殖规模。引导中小养猪场户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形成利益共同体。加强散养户指导帮扶,不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

(十一)推动治污转型升级。全面推进粪污综合利用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促进生猪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为抓手,实行“一县一案”、“一场一策”,精准指导和推进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设施装备改造升级。落实商品有机肥补助。2020年6月前霍邱县、裕安区建成区域性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形成覆盖周边县区并与之配套的病死畜禽暂存收集体系。建立生猪死亡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联结机制,将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对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不予理赔。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可持续运行。

(十二)推动屠宰转型升级。推进养殖和屠宰结合,鼓励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建设或兼并现有定点屠宰厂,现有屠宰厂继续压减数量,开展标准化创建,2022年,培育2家年屠宰量50万头以上的龙头企业,率先实现由单一屠宰向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转型。落实屠宰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支持屠宰厂建设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支持屠宰厂加强预冷间、分割间等产地预冷和保险冷藏设施建设,调整生猪产品结构,改变以热鲜肉为主的供应方式,进一步推进屠宰企业提档升级。

(十三)推动调运转型升级。适应国家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政策要求,支持生猪屠宰龙头企业立足本地,联合生猪养殖企业,瞄准非洲猪瘟防控东部片区江浙沪大市场、大物流,进一步提高生猪屠宰产能,为外调猪肉长途运输加大冷链物流设施装备投入,购置冷链运输车辆,扩建冷库,努力开拓外部市场,提高我市生猪产品外销比例。力促“调猪”向“调肉”转型,扩大六安地域生猪产品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十四)推动消费转型升级。提倡科学安全消费,加强 “冰鲜网点”建设,大力推进冷鲜猪肉等产品上市,引导居民消费习惯向健康方式转变。一要支持屠宰企业增加分割肉、冷鲜肉、低温制品生产规模,扩大冰鲜、冷冻产品的配送范围。二要支持跨区域、综合性大型现代化农产品交易中心、商场超市、食品公司等发展肉品分割冷链配送业务。三要建设或改造一批社区菜店,扩大“冰鲜网点”密度,确保每个社区不少于1个“冰鲜网点”或专卖区。至2022年,生猪冰鲜产品市场份额显著提升,屠宰企业肉类产品同质化、经营粗放和低水平恶性竞争等问题有效解决。

四、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十五)构建追溯管理体系。一是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和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的规定,督促生猪承运人等建立生猪运输台账,严管严控运猪车辆。二是支持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生猪定点屠宰厂配套建设在线可视化智能监控系统,推进可视化监管。三是完善畜牧兽医信息,利用大数据平台,以全国动物电子检疫证明网络管理、生猪屠宰统计监测等系统为重点,构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信息化管理体系,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的现代化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四是稳步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全程可追溯监管。

(十六)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应优先用于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应突出强化动物防疫执法力量。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配备与养殖规模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防疫检疫等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乡镇配备官方兽医不少于2名。落实畜牧兽医卫生津贴,稳定动物防疫队伍。

(十七)强化疫病检测和检疫。加强公共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支持市级、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设施装备,改善兽医实验室疫病检测条件。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主体配备检测设施装备,提升自检能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设施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手持式电子出证终端,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加强检疫出证管理,严肃查处不检疫就出证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检疫出证等违规行为。

五、强化政策保障措施

(十八)压实各级责任。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非洲猪瘟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建立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十九)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按国务院要求在养殖用地、资金投入、融资服务、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同时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支持政策,尽快将生猪生产恢复到正常水平。

(二十)改善发展环境。坚持“保供给”和“保生态”两手抓、产业发展和疫病防控两统筹,不得一禁了之,不得限制合法调运、不得阻碍市场公平竞争,切实把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并于今年年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市政府将适时开展督查,组织考核。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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