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乡村振兴局 中共六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2-01-01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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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持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实施了大量扶贫项目,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资产,这些资产已成为农村集体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这些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其保值增值,持续发挥作用,制定了该指导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该文件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已经移交和将要移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作用,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好的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六安市乡村振兴局联合中共六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六安市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起草了《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先后多次组织讨论修改完善,并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县区意见,形成最终定稿并于2021年12月31日下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2年1月底,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明确资产所有权,完成资产确权登记,并开展全面成果验收。

五、主要内容

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突出帮扶特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实施分类管理,按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引导群众参与,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建立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应对机制。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摸清资产现状、准确采集资产信息,分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二)开展项目清产核资、推动项目资产确权、进行项目资产登记。(三)按照产权归属,建立相应的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四)建立资产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应对机制,完善运营管护方案,加强资产运营管护。(五)规范收益分配,坚持公开透明,明确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六)规范资产处置,按照“村集体申请、乡镇审核、县审批及公示公告”程序办理。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明确要在2022年1月5日前完成部署,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资产确权登记,2022年1月下旬前开展全面成果验收。

第四部分:工作保障。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多部门配合,全力推进;二是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三是加强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强化监督管理;四是将此项工作纳入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重要内容。

六、创新举措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扶贫资产经营管理办法、所有权权属界定制度、资产登记管理制度等,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健康稳定发挥效益

二是‌强化产权归属‌:全面排查梳理扶贫资产,确保扶贫资产信息完整,实现扶贫资金底数清、扶贫资产底数清、管护责任底数清、收益分配底数清的目标

三是‌坚持分类管理原则‌:针对运营正常的扶贫资产以监测为主的管理手段,对运营存在问题的资产根据问题性质及程度采取措施解决,并持续加强后续监管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多部门配合,全力推进;二是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三是加强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强化监督管理;四是将此项工作纳入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重要内容。

政策咨询部门: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明刚;

联系电话:0564-3379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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