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提出加强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支持力度。2020年10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更好地发挥农业种质资源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种质资源是核心战略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可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物质基础。如果说种业是农业的“芯片”,那么种质资源就是种业的“芯片”。制定《实施意见》,对保护和利用好我市农业种质资源,选育突破新品种、提高种业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及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充分发挥农业种质资源在推动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中的物质基础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藏粮于技,首先要解决好种子这个要害问题,种质资源是基础。保护利用好六安农业种质资源,有利于推动六安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支持国家打好种业翻身仗的有利抓手。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种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保护利用好六安农业种质资源,有利于拓宽国家农业育种创新遗传基础,注入种业科技创新活力,为突破种源“卡脖子”难题、打赢种业翻身仗提供重要保障。
三是做强做优六安特色高效农业,加快区域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六安市资源较为丰富,保护和利用六安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有利于推动我市特色农业转型升级,为我市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源头动力。
《通知》明确了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通知》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我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现状,结合我市人民政府和市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从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充实国家种质资源保存库、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推动良种科研联合攻关等4个方面,明确了我市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工作重点;从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用地保障、完善激励政策三个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从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发展规划、加强监督管理等3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局有关单位,对我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现状,各县人民政府和县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调研、梳理,召开工作座谈会进行了研究讨论,于11月2日开始起草《实施意见》(初稿),对整体框架和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讨论和修改,11月18日形成了征求意见稿。11月19日至25日先后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审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有关单位意见,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予以吸纳,形成送审稿。《通知》经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并报市政府审议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一是开展种质资源的全面调查收集。加快推进开展种质资源普查与利用,做好畜禽遗传资源、农作物种质资源的采集、收集和保存工作。
二是充实国家种质资源保存库,加强安全保存。加强种质资源活力与遗传完整性监测,及时繁殖与更新复壮,强化新技术应用。
三是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确保种质资源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推动良种科研联合攻关,推进资源产业化开发。以地方农业种质资源为依托,做优做大做强一批种业企业。
五、主要内容
《通知》共4个部分、10条意见。
第一部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及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第二部分,明确工作重点。围绕做好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工作,提出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充实国家种质资源保存库、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推动良种科研联合攻关等4个方面重点工作。
第三部分,加强政策支持。重点从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用地保障、完善激励政策等3个方面强化政策支持。
第四部分,强化保障措施。重点从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发展规划、加强监督管理等3个方面强化责任落实。
六、创新举措
一是统筹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将农业种质资源基础性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是结合安徽省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积极申报国家级或省级特色作物保护圃等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区域性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和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
三是制定鼓励支持地方品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政策,鼓励地方特色资源开发企业积极开拓市场,设立专营店、连锁店、专柜,开展网上直销,参加各类展会,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主要是围绕“组织领导、发展规划、监督管理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认清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的重要意义,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牵头抓总责任,强化工作管理,加强工作调度。自然资源、财政、科技等部门要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保障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各项任务有序有效落地。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具体抓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各项工作。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要联合发改、科技、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全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明确保护利用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各县区要制定相关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
三是审计部门要依法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资源流失、灭绝等严重后果的,有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政策咨询部门: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周武新;
联系电话:0564-337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