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说明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5-01-03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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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2021-2024年度六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均切块下达至县区,由县区具体实施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支持和美乡村建设、乡村产业发展等,市农业农村局不具体实施相关项目,因此省相关单位不对六安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相关资金绩效评价,市农业农村局并无相关资金绩效结果公示公开,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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