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3-01-1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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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农业农村厅的正确指导下,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加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依法履职。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2022年,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梳理制定本单位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事项目录, 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对照事项清单确定,未列入权责清单的权责事项,不得实施。所有行政许可类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编码等要素信息同上级部门保持一致。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实时动态管理机制,涉及清单事项变动的,实时与编办沟通对接,做好清单更新、公布、调整事项衔接落实等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取消“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等许可事项,优化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加大政务事项申报材料审核精简力度,对没有法律依据、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或被其他材料涵盖的材料“一律取消”,使申报材料进一步瘦身。建立信用分类监管措施清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成对11类事项92家企业的跨部门联合抽查。三是加快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落实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切实破解企业、群众“来回跑、多头跑”的问题。按照受理和审批分离的要求,后台审核人员与办事人员“不见面”审批,保证审批过程公正廉洁。政务事项全程网办,推行“掌上办+邮寄拿”服务,采用申请人线上申办事项、工作人员线下邮寄许可证书的“零跑腿”服务模式,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组成9个工作组在全市32家农业企业现场办公,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谈心交流,宣传惠企政策,协调解决问题。全年共收集各类需求问题6个,已办结6个。今年累计办结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市级平台企业反映问题8个,省平台反映问题2个。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安排专人对接办理,为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四是用法治手段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六安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年完成新改厕35280户。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 94%;规范处理病死生猪 20.15 万头,全市未发现病死畜禽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现象。毫不放松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健全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水平。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按规定及时报送《六安市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六安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六安市推深做实“6969”工程 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等需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按季度在局网站公布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或情况说明。没有被责令变更、整改、撤销等情况。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制定印发印发《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若干制度的通知》,对涉及重要文件发布、重大资金使用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开展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后公开征求意见。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不断推动综合执法提质增效。一是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本级设立市农业综合执行政法支队,推进农业领域执法职能整合,推动执法体制高效运转;对照法律法规及农业部门权责清单,从严把关、从严审核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事项,印发公布执法事项清单目录,明确执法队伍职责,厘清执法界限,推动执法行为专业规范。二是加大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2年度,重点围绕农资打假、禁限用农药、渔业禁捕、农机监理、兽药饲料、动物检疫、农村宅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和调运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4103人次,检查涉农企业、经营门店7438家次,办结案件546件,累计罚没款138.98135万元。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的清单、依据、程序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事中公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装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实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严格规范执法。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印发《六安市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加快健全完善刑衔接机制。制定出台首次轻微违法不罚标准。联合市司法局共同印发《六安市农业农村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为市、县区办理案件提供指导。

(五)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建立举报台账。对每一宗投诉案件秉持自愿合法、公平公正、注重效果原则,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能当场处理的随即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经过调查取证后及时立案处理。2022年度,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5次,均进行了有效处理,确保“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先后制定《关于开展抗旱保苗技术服务指导的通知》《关于做好农作物旱情监测统计的通知》,扎实开展防范化解农业领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在7月上旬抗旱工作中,我局落实落细各项农业防御措施,凝聚抗灾合力,充分做好肥料、农药等农资需求调度,备足种子等应急救灾物资。累计安排抗旱保苗专项资金10188万元,安排抗旱技术指导16841人次,投入各类灌溉机械19038台,淘井打井1156口,灌溉面积达607.67万亩,累计出动80余人次赴基层一线指导农业抗旱保苗工作。同时通过多举措帮助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确保补改种蔬菜产得出、卖得好,最大限度减轻了突发灾害影响和损失。三是加大行政应诉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2022年度我局不涉及被行政复议案件或法院判决情况。

(六)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建议。2022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83件,其中:主办61件、分办6件、协(会)办16件,实现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全年共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交办件90件,“互联网+督查”1件,人民网留言1件,均已全部按时反馈办结,网友满意率100%。二是配合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严格管理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换发,组织2022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累计发布局网站信息249条,微信公众号信息219条,微博信息174条。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次,予以公开9件次,2次因属四类过程性信息未予公开,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经验交流,2022年发布交流信息12篇。四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企业信用信息贯穿行政审批全流程,若发现企业失信信息则将关联信息推送至业务主管部门,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录。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及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在农药经营许可开展“告知事项承诺制”。积极做好“双公示”信息归集,2022年无漏报无迟报。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对业务工作中产生的“红黑榜”信用信息,按时保质上报红黑榜信息12批次291条,其中红榜信息290条、黑榜信息1条。

(七)健全完善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数字化法治政府。一是推进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支持全程网上办理,25项政务服务事项编入“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统一服务标准,推进实体政务窗口与网上服务平台相融合,全面实现“窗口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统一网上线下审批服务流程,实现互联网信息和审批系统的互通互联。二是强化政务信息联通共享。在江淮大数据平台创建农业农村库表目录66条,全部用于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时生成行政许可电子证照25份并归集至安徽政务服务网。向省农业农村厅申请数据接口19个,用于行政审批数据后台调用。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全面对接国家“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完成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农业农村领域信息互认。及时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动态和检查结果上传,对照考核工作目标,做到监管事项应领尽领、目录清单编制规范,确圆满完成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

二、2022年度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对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制定印发《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及《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并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予以细化分解,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清单,认真开展普法活动,同时要求各县(区)对照落实;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保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局党组会讨论研究。

(二)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工作,分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至各责任科室和局属单位。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判决,2022年度我局不涉及行政复议案件或法院判决情况。

(三)完善行政机关工作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5月23日,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组书记、局长汪能武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部分内容摘编及人民日报2021年11月刊载的《一砖一瓦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大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综述》;9月13日晚,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市委农办主任、局党组书记、局长汪能武领学了习近平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二是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月11日组织开展《渔业法》专题宣传工作,6月2日邀请市八五普法讲师文强律师来我局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12月4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仪式暨网络庭审旁听活动等。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测试。6月2日,组织开展2022年度新进执法人员资格测试活动;9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日,当天组织参展群众及局工作人员观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片。

(四)推进领导干部述法。近年来,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在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作年度述职报告中均将本单位法治建设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汇报;按照要求,参加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大的专题述法会议。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依法行政相关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工作点多面广,各项工作都应在法治的轨道下高效有序运行。但目前仍未形成全面有效的制度体系,在推进领导干部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存在不足。

(二)执法人员法治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市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组建时间短,缺少法律专业人才,执法人员大多为原农业技术人员划转或抽调,存在法律知识不足,对办案程序和执法文书制作不够熟练的情况。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六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涉及我局的各项任务,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优化学法用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普法与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有机结合起来,采用自学、集体学习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及时跟进学习法律法规,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把依法行政贯穿工作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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