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犬只免疫证的告知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11-0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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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安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六安市城区犬只狂犬病免疫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以切实做好我市犬只狂犬病免疫管理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会同相关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现场考核认定了市城区犬只狂犬病指定免疫点,并于2020年10月26日-11月3日,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将对全市指定免疫点授牌。

请犬主将尚未免疫的犬只带至指定免疫点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免疫接种后,犬主可在该免疫点办理全市统一印制的犬只免疫证,加盖免疫点公章后有效,犬只免疫证是今后办理公安机关养犬证明的重要凭证。办理犬只免疫证需提供:犬主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居住证)、2张犬只1寸彩色照片(正面、侧身各1张)。

犬只已经免疫狂犬病疫苗且未满一年,尚未取得统一印制的犬只免疫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进行换证:

1、原免疫点为此次指定免疫点的:按照办证流程,提供相应材料,在该免疫点换取新证。

2、原免疫点具有动物诊疗许可证但未能通过此次指定免疫点考核的:可持个人申请、犬主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原免疫点免疫记录复印件并加盖该点印章,到原免疫点所在区动物疫控机构申办换证。

补办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金安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站:六安市皖西中学对面,联系电话:0564-3382715、13035054828;

裕安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农委第二办公区),联系电话:3236650、18005641317;

叶集区畜牧水产局:叶集区政务区幼儿园对面,联系电话:0564-6559038、13905644652。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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